
為加東安縣縣城區城市管理工作,提高城市管理水平,經報縣人民政府同意,決定招聘一批城市管理協管員,為做好本次招聘工作,制定本實施方案。
一、招聘人數
城市管理協管員20名。
二、招聘方式
采取社會購買服務的方式進行。
三、招聘條件:
1.政治立場堅定,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,熱愛城管工作,有較高的政治思想素質、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心。
2.遵紀守法,品行端正,有較強的責任心和吃苦耐勞精神,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及社會公德。
3.身體健康、五官端正,體檢參照《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(試行)》標準符合相關條件的(體檢費自負)。
4. 具有高中(含職高、中專)及以上文化程度,年齡18周歲(2001年12月31日以前出生)以上至40周歲以下(即1980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) 的。
四、優先條件:
警校、政法院校法律專業畢業生、全日制大專以上學歷和退伍軍人優先、
五、限制條件:
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錄用:
1、曾受過刑事處罰的或勞動教養的人員;
2、正在接受司法機關立案偵查或紀檢監察部門立案審查的人員;
3、曾受過行政處罰未滿兩年的人員;
4、曾被辭退或開除公職的人員;
5、有精神病史的人員;
6、參加邪教組織的人員;
7、其他不宜從事城市管理執法協管工作的人員。
六、聘用人員待遇
1、工資標準
試用期(1個月)期間基礎工資1800元/月;試用期滿后,基礎工資2200元/月,績效工資400。
2、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
按照有關規定為招聘人員購買養老、醫療保險、公傷保險、失業保險(合計約850元/月左右,個人部分由聘用人員自負)和人身意外保險(300元/年)。
3、因工作需要由單位安排加班的,加班費另計(加班費標準按本單位標準執行)。
七、報名提交材料:
1、 本人身份證、戶口簿或戶籍證明、學歷證書、退伍證、健康證等證件(原件及A4紙復印件)。
2、 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4張。
3、 報名需填寫《東安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招聘城管協管員報名登記表》,要求填寫內容真實。
4、聯系電話:0746—4223777 唐先生:13574628863
東安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大隊
2019年12月26日
責編:技術
下載APP